師宗縣統(tǒng)計局
師宗縣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tǒng)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guī)定和《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國發(fā)〔2019〕24號)要求,我國進行了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在縣委、縣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在全體普查對象的支持配合下,通過全縣廣大普查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圓滿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現(xiàn)場登記、比對復查、數(shù)據(jù)匯總等任務?,F(xiàn)將我縣人口主要數(shù)據(jù)公布如下:
一、總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縣總人口(常住人口)為376902人。
師宗縣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常住人口
地 區(qū) |
常住人口數(shù)(人) |
占 比(%) |
師宗縣 |
376902 |
100% |
丹鳳街道 |
56949 |
15.11% |
漾月街道 |
57759 |
15.32% |
大同街道 |
30976 |
8.22% |
雄壁鎮(zhèn) |
43257 |
11.49% |
葵山鎮(zhèn) |
31212 |
8.28% |
彩云鎮(zhèn) |
31910 |
8.47% |
竹基鎮(zhèn) |
38826 |
10.30% |
龍慶彝族壯族鄉(xiāng) |
35145 |
9.32% |
五龍壯族鄉(xiāng) |
27900 |
7.40% |
高良壯族苗族瑤族鄉(xiāng) |
22968 |
6.09% |
二、戶別人口
全縣共有家庭戶104636戶,集體戶3593戶,家庭戶人口為355017人,集體戶人口為21885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3.3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3.94人減少0.55人。
三、人口性別構成
全縣人口中,男性人口為195986人,占總人口的52 %;女性人口為180916人,占總人口的48 %。總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為108.33,比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10.51下降2.18個百分點。
四、人口年齡構成
全縣人口中,0-14歲人口為98795人,占總人口的26.21 %;15-59歲人口為228456人,占總人口的60.62 %;60歲及以上人口為49651人,占總人口的13.17 %,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36120人,占總人口的9.58 %。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的比重上升0.32個百分點,15-59歲人口的比重下降3.83個百分點,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51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9個百分點。
五、民族構成
全縣10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人口中,漢族人口為310843人,占總人口的82.47%;各少數(shù)民族人口為66059人,占總人口的17.53%。其中,彝族人口為25971人,占總人口的6.89%;回族人口為2899人,占總人口的0.77%;苗族人口為11285人,占總人口的2.99%;壯族人口為22871人,占總人口的6.07%。瑤族人口為1816人,占總人的0.48%,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減少了14026人,下降了4.32%,占總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3個百分點;各少數(shù)民族人口減少了1433人,下降了2.12%,占總人口比重上升了0.3個百分點。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縣3歲及以上人口中,擁有大學(指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為28907人;擁有高中(含中專)文化程度的人口為35765人 ;擁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為84928人;擁有小學文化程度的人口為171720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yè)生、肄業(yè)生和在校生)。
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擁有大學文化程度的由3726人上升為7670人;擁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197人上升為9489人;擁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0374人上升為22533人;擁有小學文化程度的由48909人下降為45561人。
全縣15歲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歲及以上不識字的人)為15957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減少8762人,文盲率由6.30 %下降為4.23%,下降2.07個百分點。
七、城鄉(xiāng)人口
全縣人口中,居住在城鎮(zhèn)的人口為170829人,占總人口的45.32%;居住在鄉(xiāng)村的人口為206073人,占總人口的54.68%。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zhèn)人口增加了68030人,鄉(xiāng)村人口減少83489人,城鎮(zhèn)人口比重提高19.12個百分點。
注:
1. 本公報中數(shù)據(jù)均為初步匯總數(shù)據(jù)。
2. 全縣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縣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
3. 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且戶口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5. 0-15歲人口為104269人,16-59歲人口為222982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歲及以上不識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鄉(xiāng)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鎮(zhèn)、鄉(xiāng)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鎮(zhèn)、鄉(xiāng)村是按國家統(tǒng)計局《統(tǒng)計上劃分城鄉(xiāng)的規(guī)定》劃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