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張永生申請辦理坐落于師宗縣丹鳳鎮(zhèn)東華路0**4號的不動產轉移登記,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張永生、孫麗芬、張杰、張霽鳴名下。
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上述不動產中的房產于2006年05月26日由王金煥過戶至張永生、孫麗芬、張杰、張霽鳴名下(房屋證書號為:師房權證(2006)字第00005912號、師房(2006)共字第00014955號、師房(2006)共字第00014956號、師房(2006)共字第00014957號、師房(2006)共字第00014958號),但國有土地使用證師土國用(2001)字第1148號仍在王金煥名下,現無法聯系到王金煥來配合辦理土地過戶手續(xù)。
根據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guī)定,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現予以公告。若國有土地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請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登記機構將登記發(fā)證。
師宗縣自然資源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