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督索引號53032314031401000
師宗縣民政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師宗縣民政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項目支出績效自評/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報告(表)
(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師宗縣民政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1、編制全縣民政事業(yè)發(fā)展政策規(guī)劃,制定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檢查。
2、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中長期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統(tǒng)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和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臨時救助工作以及資金的分配統(tǒng)計、管理及監(jiān)督檢查;負責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3、擬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jiān)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zhí)法監(jiān)督。
4、負責縣級新登記成立無業(yè)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和市一級與行政機關脫鉤后的行業(yè)協(xié)會商會的黨建工作。
5、組織實施城鄉(xiāng)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qū)治理地方性政策法規(guī)和辦法,指導城鄉(xiāng)社區(qū)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xiāng)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6、執(zhí)行行政區(qū)劃、行政區(qū)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規(guī)劃和辦法,審核申報師宗縣行政區(qū)劃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等工作。承擔中心城區(qū)街道名稱和小區(qū)名稱命名、更名的審核申報工作。承擔行政區(qū)域界線管理、行政區(qū)域界線聯(lián)檢、實地認定不一致的糾紛調處、界樁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組織、指導行政區(qū)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勘界檔案和地名檔案管理、地名數據庫和勘界數據庫更新、工作。
7、組織實施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8、擬訂殯葬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監(jiān)督管理政策、服務規(guī)范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依法查處違法喪葬行為,負責殯葬服務機構的審核報批。
9、統(tǒng)籌推進、督促指導、監(jiān)督管理養(yǎng)老服務工作,擬定養(yǎng)老服務體系建設規(guī)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10、組織實施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tǒng)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yè)發(fā)展。
11、組織實施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yǎng)、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辦法,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12、組織實施促進慈善事業(yè)發(fā)展政策,進行慈善組織審核申報,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擬訂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14、完成云南省民政廳、市民政局、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2019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1、以“保障民生”為主線,扎實做好社會救助工作
穩(wěn)步提高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強兩項政策銜接,確保兜底對象精準。認真按照《民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fā)政策有效銜接的通知》以及省、市、縣有關要求,縣民政局把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fā)兩項制度銜接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民政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進一步增強民政工作者的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加強動態(tài)管理,把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納入農村低?;蛱乩藛T供養(yǎng)范圍,把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納入建檔立卡范圍,享受扶貧到戶政策,讓低保對象同扶貧對象一道如期脫貧奔小康。
2、以“落實民權”為根本,積極推進基層政權建設
城鄉(xiāng)社區(qū)治理工作穩(wěn)步推進。為確保城鄉(xiāng)社區(qū)治理體系有序推進,制定《加強和完善城鄉(xiāng)社區(qū)治理的實施方案》,明確了基層組織自治職責、具體任務,健全城鄉(xiāng)社區(qū)治理體系、提升城鄉(xiāng)社區(qū)治理水平、推動城鄉(xiāng)社區(qū)治理短板。規(guī)范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按照相關規(guī)定要求,嚴格規(guī)范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工作。
3、深入推動殯葬改革工作
健全機制,完善措施??h級層面多次召開專題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制定出臺《師宗縣依法推進殯葬改革工作方案》、《師宗縣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確了改革目標、工作內容、實施方案、殯儀服務流程、應急處置等23個方面的具體任務。強化基礎設施建設。采取縣級統(tǒng)一打包,完成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選址、測繪、林堪、設計、報批等工作,并迅速啟動建設。強化宣傳,營造氛圍。規(guī)范管理,認真落實惠民殯葬政策。一是加強殯葬服務規(guī)范管理。二是認真落實惠民殯葬政策。
4、地名區(qū)劃工作有效推進
一是加強行政區(qū)域界線管理。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縣級行政區(qū)域界線聯(lián)合檢查工作的通知》(〔2003〕240號)和曲靖市民政局《關于做好第三輪縣級行政區(qū)域界線聯(lián)合檢查工作的通知》(曲民〔20013〕89號)及相關會議精神,與陸良縣較好地完成“師陸線”行政區(qū)域界線聯(lián)合檢查工作。二是抓好地名命名審核工作。根據新頒布的《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云南省地名管理實施辦法》認真貫徹執(zhí)行地名命名審核,進一步規(guī)范地名標準化。2019年審核命名了3個新建小區(qū)的命名名稱,2條建成區(qū)內新建道路、街道的命名名稱。
5、社會事務工作穩(wěn)步開展
一是散居孤兒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進一步完善兒童福利信息系統(tǒng)信息核對工作,使兒童福利信息系統(tǒng)和實際發(fā)放孤兒基本生活費兒童一一對應,做到應保盡保。二是收養(yǎng)登記工作依法進行。三是認真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四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guī)定,本著“嚴格執(zhí)法,熱忱服務”的宗旨,依法推進婚姻登記工作。五是扎實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六是認真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采取政府組織,民政牽頭,相關單位齊抓共管,留守兒童動態(tài)管理工作順利開展。指導鄉(xiāng)鎮(zhèn)民政所及村委會為全縣6012名留守兒童全部簽訂了《農村留守兒童委托監(jiān)護責任確認書》,完成了縣鄉(xiāng)村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建設,縣級建立了兒童福利服務工作站,鄉(xiāng)鎮(zhèn)建立了兒童福利督導員,村一級建立了兒童福利主任,主要負責兒童福利工作。七是強化養(yǎng)老基礎設施建設,扎實抓好養(yǎng)老服務工作。養(yǎng)老服務設施和站點覆蓋所有城市社區(qū)、90%以上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qū)。積極爭取護理型床位建設150張,以滿足全縣失能老人的集中供養(yǎng)需求??h城建有1所示范性照料護理型養(yǎng)老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大幅增強。
6、福利彩票銷售穩(wěn)步運行
按照“鞏固電腦票,主攻即開票,狠抓時時彩、發(fā)展中福在線”的福彩工作思路,指導和推進全縣福彩發(fā)行工作。同時,進一步強化福彩銷售機構的管理,完成福彩站點規(guī)范化標準化建設,營造規(guī)范有序的銷售環(huán)境,促進福彩銷量穩(wěn)步運行。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師宗縣民政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0個,其他事業(yè)單位0個。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師宗縣民政局2019年末實有人員編制30人。其中:行政編制14人(含行政工勤編制2人),事業(yè)編制16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人員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18人(含行政工勤人員2人),事業(yè)人員14人(含參公管理事業(yè)人員0人)。其他人員0人。
離退休人員24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24人。
實有車輛編制3輛,在編實有車輛2輛。2019年12月經批準報廢減少1輛,所以年末實有車輛2輛。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師宗縣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計15,474.5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474.56萬元,占總收入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yè)收入0萬元(含教育收費0萬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與上年對比增加1095.29萬元,增長7.62%,主要原因是:1.下半年優(yōu)撫人員撫恤支出調出到退役軍人事務局;2.以前年度基金緩撥,2019年增加了公益性公墓補助支出。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師宗縣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計12,511.3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1.36萬元,占總支出的94.88%;項目支出640萬元,占總支出的5.12%;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共0萬元,占總支出的0%。與上年對比減少1829.64萬元,下降12.76%,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優(yōu)撫人員撫恤支出調出到退役軍人事務局。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師宗縣民政局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1,871.36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850.62萬元,下降6.69%,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指標調減、撫恤支出調出到退役軍人事務局,部分人員經費,部分人員經費未撥付。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15%;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0.85%。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師宗縣民政局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用于專項業(yè)務工作的經費支出640萬元。與上年對比減少979.5萬元,下降60.48%,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上級專項補助資金,本年只有本級配套資金。具體項目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如下:殯葬改革專項補助經費640萬元,用于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完成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選址、測繪、林堪、設計、報批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師宗縣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511.3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對比減少1455.06萬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撫恤支出調出到退役軍人事務局,財政資金不足,部分人員經費緩撥。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2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56%。主要用于殯葬公益性公墓建設;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11,055.6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88.3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務保障人員工資及機構正常運轉的支出、退休人員、撫恤、退役人員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兩項補貼、城鄉(xiāng)低保生活補助、臨時救助、特困人員、其他農村生活救助、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
3.衛(wèi)生健康(類)支出918.5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34%。主要用于繳交人員單位醫(yī)療保險支出,城鄉(xiāng)醫(yī)療救助、老齡衛(wèi)生健康事務支出;
4.住房保障(類)支出34.7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28%。主要用于繳交住房公積金;
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182.3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46%。主要用于自然災害生活補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師宗縣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15.6萬元,支出決算為14萬元,完成預算的89%。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7萬元,完成預算的9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7萬元,完成預算的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1、本著厲行節(jié)約的原則,接待費小于預算數;2、2019年12月因其中一輛公務用車因年代久,車況差、常年維修,經報批準報廢處置,所以公務車運行費比預算數小。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2018年減少0.51萬元,下降3.5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0萬元,下降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減少0.5萬元,下降6.6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01萬元,下降0.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因人員變動、2019年12月因其中一輛公務用車因年代久,車況差、常年維修,經報批準報廢處置,所以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7萬元,占50%;公務接待費支出7萬元,占5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7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7萬元,一般公共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主要用于開展民政救災、民政救助工作,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7萬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7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1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開展政管理事務、兒童福利、城鄉(xiāng)困難群眾等相關工作發(fā)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師宗縣民政局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00.34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31.23萬元,增長3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購買服務費,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含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水、電費,公務用車運行費以及開展深化殯葬改革相關費用。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師宗縣民政局資產總額4650.65萬元,其中,流動資產4354.14萬元,固定資產226.34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萬元,在建工程0萬元,無形資產70.17萬元,其他資產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2577.2萬元,其中:流動資產增加2601.92萬元,固定資產減少24.72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增加0萬元,在建工程增加0萬元,無形資產增加0萬元,其他資產增加0萬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萬元;處置車輛1輛,賬面原值29.9萬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萬元,實現(xiàn)資產處置收入0.1萬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萬元,實現(xiàn)資產使用收入0萬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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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萬元 | ||||||||
項目 | 行次 | 資產總額 | 流動資產 | 固定資產 | 對外投資/有價證券 | 在建工程 | 無形資產 | 其他資產 | ||||||
小計 | 房屋構筑物 | 車輛 | 單價200萬以上大型設備 | 其他固定資產 | ||||||||||
欄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計 | 1 | 4650.65 | 4354.14 | 226.34 | 167.42 | 15.18 | 0.00 | 43.74 | 0.00 | 0.00 | 70.17 | 0.00 | ||
填報說明:1.資產總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有價證券+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資產 |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9年度,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3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3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表詳見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四)“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民政管理事務支出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監(jiān)督索引號530323140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