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基本職能
1、負責政府自身建設工作。
2、負責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日常工作。
3、負責參與相關部門推動和促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進駐中心的管理,建立并組織實施并聯(lián)審批制度。
4、負責做好政務服務中心信息化建設、維護管理、使用和培訓工作,設立政務信息公開查詢和資料索取點,推進政府部門、政務服務中心和服務窗口的政務信息查詢、公示、通報等工作。
5、負責對縣直分中心、各鄉(xiāng)(鎮(zhèn))為民服務中心、村委會為民服務工作站進行業(yè)務指導、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督檢查和工作考核。
6、負責政務服務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資產(chǎn)管理,并負責各類設備正常運行的管理、維護和更新。
7、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編制情況
1、師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于2012年12月21日正式掛牌成立,下設師宗縣政務服務中心和師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暨“一局兩中心”。師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為師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辦的行政機構,下設四個內(nèi)設機構,核定行政編制5名。
2、師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師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下屬的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yè)單位,現(xiàn)設有內(nèi)設機構六個, 人員編制10人,其中財政全額供養(yǎng)人員6人,自收自支人員4人。
二、2017年預算支出主要內(nèi)容
(一) 基本支出135.84萬元,其中:
1、工資福利支出114.43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工資、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職業(yè)年金等繳費支出。
2、商品和福利支出8.91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其中:辦公費3.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4.38萬元,福利費0.77萬元,培訓費0.46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2.50萬元,主要用于職工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獨子費等。
(二)專項經(jīng)費支出100萬元,開展政務服務工作運轉經(jīng)費。
(三)2017“三公”經(jīng)費預算安排公務接待6萬元,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與上年相比,公務接待費減少。
師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